韩国实用新型**需要实质审查吗?和我国**制度一样,韩国**也包括发明**、实用新型**和外观设计**三种类型。不同的是,韩国的这三种**类型都需要实质审查。 韩国的实用新型审查制度在实审制和非实审制之间历经数次修改。自2006年10月1日起,鉴于韩国的**审查周期已明显缩短,此外为便于权利人在侵权诉讼中行使权利,韩国将实用新型审查制度再次改回到较初实行的实质审查制,即与发明专利申请一样,自申请日或**权日起满18个月即对申请人提交的实用新型申请进行申请公布。申请人须在自申请日起3年内提出实质审查请求,经实审合格后可进行授权注册,并公布实用新型**说明书。自**授权公布日起3个月内,任何人都可以就授权**提出异议。1996年7月1日之前,实用新型**的保护期限是自申请日起15年,此后改为自申请日起10年。 实用新型申请在提交申请、**审查以及缴纳年费等程序规定上与发明专利申请类似。另外,自2006年10月1日起,发明与实用新型申请可以相互转换。 集佳的业务范围有:商标:商标注册、转让、变更、许可备案、答辩、异议、复审、无效宣告、撤销三年不使用、商标国际注册等。**:专利申请、**检索、复审、无效、涉外专利申请、**布局等。版权:版权登记、软件登记。品牌设计策划、VI设计。法律服务:侵权查处与诉讼,不正当竞争、商业秘密纠纷诉讼,商标、**行政诉讼,法律顾问等。